国教院函字〔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根据ibet国际集团印发的《关于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和《ibet国际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的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水平,为加快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特面向全国教育系统举办“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精神,提升学校法治工作质量和水平”专题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八五”普法规划精神为指导,立足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的法治基础和实际需求,以丰富法律知识、培育法治精神、提升法治能力为重点,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将其贯彻落实到学校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促进“八五”普法工作开新局出新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培训对象
各地党委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法治工作的领导干部、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及相关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课教师及相关教师等;
高校(含高职高专院校)领导干部和教师等。
三、培训时间
培训全年接受报名,滚动开班。网络学习时长一般为2个月,具体开班时间和学习时长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四、培训内容
培训遵循“按需施训、分类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参训对象的岗位特征与培训需求,分类设计课程内容,采取“通选课”与“专选课”相结合的方式。通选课为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的共学课程,具体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专选课”则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的岗位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具体设置“依法治校与教育法治化建设”“校园安全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与职业道德”“师生权益与学生管理”“依法执教与法律风险防范”“依法治校典型案例”等模块的内容。培训内容也可结合各地或各校实际需求进行具体化定制。
五、培训形式
1.学习平台:学员实名注册并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网址:www.enaea.edu.cn),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进行在线学习,或下载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也可关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微信公众号了解各类培训信息。
学习公社APP
2.学习方式:培训主要围绕课程学习、直播答疑、心得撰写、在线知识自测等环节进行设计和考核。培训环节也可结合各参训单位的需要进行定制化设计。
学员完成相应环节考核要求,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参训单位统一支付,不向个人收取费用。费用为200元/人,含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等费用,由参训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七、报名事宜
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以地市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组织参加培训,各高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也可自主报名。培训以区域或学校为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参训回执表(见附件),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
各省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1.京、津、冀、鲁
联系人:王威威 联系电话:010-69263804、69263814
2.沪、苏、浙、皖、豫、鄂
联系人:张志华 联系电话:010-69205993、69228543
3.闽、赣、湘、粤、桂、琼
联系人:刘春晓 联系电话:010-69296853、18511186281
4.晋、辽、吉、黑、贵、云、陕、甘
联系人:袁宏伟 联系电话:010-69225406、69249580
5.内蒙古、渝、川、藏、青、宁、新
联系人:刘宴彬 联系电话:010-69224150、69240058
邮 箱:enaea@nae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附件:“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精神,提升学校法治工作质量和水平”专题网络培训参训回执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