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教育局

机构职能

抚顺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二)管理和指导全县普通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群众体育及学校体育卫生。

(三)代政府行使对全县各类学校的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指导等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的教育经费管理及全县教育经费的拨款工作;拟定全县教育基建、及维修项目,负责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全县教师职务评审、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 。

(六)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国防教育及学校安全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职 能

1、负责草拟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

2、负责上级机关、局领导批办的事项和经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

3、负责印章管理,文件收发、运转、督办和归档及报刊、信件的收发,文书档案管理,处理日常文件签阅及文印工作。

4、负责上级机关和和其他部门来人接待和情况沟通联系工作。

5、负责党务工作、信访工作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计财室

职 能

1、负责做好会计队伍建设工作,对会计人员进行有关财务法规、制度、政策及会计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

2、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财务行为,强化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意识和自觉性。

3、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校产管理工作,坚持续建台帐,防止校产流失。

4、负责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落实工作,确保“两免一补”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5、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教育经费的预决算编制工作,落实教育经费,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6、负责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及项目建设工作、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做好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股

职 能

1、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2、校车管理。

3、消防安全等。

普教股

职 能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和毕业证书的验印工作。

3、督促、指导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检查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实施课程计划情况。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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