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成都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成都市教育局近日印发通知,开启“双减”试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督办暨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
本次行动从即日起实施,到今年12月底结束。成都市教育局组织专门力量成立工作组,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担任“观察员”,对培训机构治理实施社会监督。工作组将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查看七项内容:一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二看培训机构是否按要求在监管平台上实名登记学员信息;三看在今年7月20日之后是否还在收取学员参加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学科类培训的费用;四看聘用教员是否合规;五看培训内容是否超前超纲;六看防疫工作是否规范;七看消防等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工作组将会及时把发现的问题和违规线索反馈给相关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评估结果将纳入区(市)县目标考核。
记者了解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资金监管等是本次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在培训时间上,要求培训机构不得在学校正常上课期间组织学员补课;平时线下培训时间不得超过晚上8:30,线上培训不得超过晚上9:00;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在培训内容上,要求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区(市)县的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超纲、超前培训,不得提供境外教育课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
在资金监管方面,成都正探索全额资金监管,鼓励“先消费、后付费”。据悉,成都市目前正支持龙泉驿区和金堂县试点,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第三方全额资金存管制度、风险评估机制。同时,探索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管、金融预警、群众与媒体监督、保险介入”的立体式校外培训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支持和鼓励校外培训机构探索“先消费、后付费”运营模式。
成都市教育局特别提醒家长,从2021年7月20日起,成都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再收取学员今后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培训费,家长也切莫再交纳上述时段的费用。据了解,成都市正在制定和完善“双减”工作方案,将会合理确定“消课”截止时间。
此外,“回头看”行动还将重点打击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并推进培训机构全员实名制管理。培训机构如果聘用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一经查实,可直接吊销违规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同时,今后成都中小学教师评优选先、职称晋级,须做出“是否参加违规补课”的公开承诺,教师的诚信将受到广大同行、学生及家长更为广泛地关注和监督。
在全员实名制管理方面,此次“回头看”行动将督导校外培训机构每周五前,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和“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平台”上更新机构相关信息,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员、学员、缴费等情况实施实名制、大数据智慧管理。
成都市教育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20年,成都市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关停了783家“黑”机构,督导和规范1007家无证机构取得办学许可。成都市学科类培训机构占比下降,艺体类培训机构比例上升,从事艺体、劳动教育等类别培训的机构占所有培训机构的52%,较2019年提高15%。全面清理和取缔无证无照、有照无证但又实施学科类培训的“黑”机构也是本次行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