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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十四五”规划如何走出惯性思维

编者按

近日,一些高校陆续发布“十四五”规划,一些高校的“十四五”规划尚在紧锣密鼓的修订过程中。高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对于学校未来5年办学目标乃至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本期,高教周刊邀请长期从事高校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的专家,就已了解到的部分高校“十四五”规划所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探讨,同时邀请对“十四五”规划编制促进学校整体发展有着急迫需求与深刻体会的高校,分享编制历程及思考,以飨读者。

截至目前,大多数高校均有过多轮发展规划编制历练。从笔者参与评审、论证或了解的多所高校规划文本及相关材料来看,近年来,各高校规划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与体系化水平有了显著提升。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各高校编制规划所形成的惯性思维,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十四五”规划的基本套路与架构。

高校规划工作的惯性思维有哪些具体表现?是否存在问题或局限?如果确有走出惯性思维的必要,需要怎么做?围绕这三个方面问题,笔者提出若干意见,供研讨和参考。

规划编制惯性思维通常有哪些具体表现?

位次思维。办学定位与发展愿景,是高校规划要优先处理的事项。原本,厘清办学定位与发展愿景,是为了解决高校缺乏错位发展意识与目标导向不明的问题,但是不少高校主要还是基于位次来考虑这两方面的问题,或是提出跻身世界一流、国内一流、区域一流大学,或是提出获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或是提出升格为大学或本科高校,甚至有不少高校明确提出在特定范围内排名提升至前多少位。

模块思维。多数高校的规划在总结过去5年的办学成就和“十四五”期间的任务举措时,基本上是按照主要职能处室的分布来搭建架构的,学校各个方面的主要事项多有一至两个模块与之对应。这反映出学校的规划可能还是对各主要职能处室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整合的产物,或是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比较侧重面上的工作部署,而非规划事项的优先秩序。

指标思维。在破“五唯”的呼声之下,高校“十四五”规划理当有所回应,但很多高校仍然摆脱不了对发展指标的依赖。没有明确的指标要求,似乎规划就缺少约束力与可操作性。不少高校“十四五”规划以各种方式呈现的量化指标,还是学校内部从上到下最为关注的内容。尤其是位列学科评估某个等级以上、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前1%或更靠前的学科数,成为不少高校规划内容中的“新宠”。

总分思维。这种思维既体现在看待规划总体目标与发展指标之间的关系上,也体现在对待学校规划与职能部门专项规划、院系规划之间的关系上。特别是后者,不少高校已经习以为常,认为学校的规划是管总的,职能部门与院系规划只是学校总规划的延伸与分解。对于前者来说,若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排名计算办法,一些高校也会在规划文本中将总体目标具体化为各种发展指标。

雄心勃勃的规划为何经常遭遇执行难题?

如果与“十三五”“十二五”乃至更早的规划文本进行比较,很容易发现,一些高校的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套路化了。适应办学条件、目标任务与外部环境的变化,规划的具体内容在不断调整,而此前所形成的规划惯性思维却一直在延续。更有一些高校,其规划不仅在目标取向与形式架构上与之前大同小异,就连规划文本也看不出明显的改进。于是乎,看多了高校的规划文本,就觉得彼此彼此,或者是莫过如此,即便是新手,也可以对付高校的规划编制工作。

出现这种情况,责任不能完全归咎于规划的起草者、制定者。某种意义上,这是势所必然。受现有科教资源竞争体制的制约,以及来自各个方面评价压力的影响,没有多少高校可以无视自身的位次问题。既然要为位次考虑,达到更好位次的办法,就是将与位次相关的事项按照职能部门的架构模块化和指标化,并基于总分结合的规划体系,以达到自上而下的贯彻落实目标。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存在惯性思维看成是规划编制人员的能力问题,也不能将其视为高校缺少创新与奋进精神的表现。就高校自身的立场与利益而言,以规划作为控制、整合或协同手段,先解决可比的位次与指标问题,进而获取更多的发展机会与资源,延续惯性思维的规划动机与目标至少是好的。

但是,惯性思维主导下的院校规划,奉行的是执行模式,是全校一盘棋的办学思路在规划问题上的反映,依赖自上而下的目标与责任分解,由此造成的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很少有高校规划的起草者、制定者去深究为何在“规划”之前经常出现“战略”二字,他们似乎也不大关心院校规划的性质、发展历程与趋势等方面的研究。在承担院校规划编制任务之时,参照之前或其他高校做法的居多,认为高校规划就是要解决“两点一线”问题(即学校当前所处的位置、目标所向的位置以及如何由此点到达彼点)的高校管理者也不在少数。殊不知,编制院校规划要考虑许多方面的因素,尤其是要应对外部发展环境不确定性以及基层学术组织自主性的挑战。正因如此,许多高校雄心勃勃制定的发展规划,经常遭遇执行难题,即便有中期与终期规划评估,很多时候也没有发挥出较为显著的作用,以至于引发诸多质疑或批评。

怎样才能以更高站位谋求学校更大发展?

各高校不能仅仅满足于办出量化指标或层级结构意义上的好大学,需要更高的站位,走向规划新境界,探索规划新框架、新格局与新体系,切实将规划作为引领和规制学校未来发展的重要手段。

走向新境界。取法于上,得乎其中;取法于中,得乎其下。没有更高的办学境界,就不会有真正利国利民的显著办学业绩,也不会得到广泛的认可与赞誉。走出惯性思维,高校首先要自觉走向新境界。所谓新境界,就是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己任的境界。位次、指标与资源等应是各高校走向新境界的副产品,而不是替代品,更不是标志与刻度。编制“十四五”规划期间,恰逢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ibet国际集团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各高校更应该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创新、服务与贡献导向,切实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我们要相信,若能为国家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人才培养、科技与文化传承创新等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高校就会赢得尊重与支持,该有的早晚都会有。我们也要看到,关于高校、学科与专业的各种审核、评估或排名,同样在不断改进或可能受到必要的监管调控,过度依赖显性、量化、可比办学指标的简单做法,终将会有大的改变。

尝试新框架。高校可以通过职能部门来办学,但是不能通过拼接职能部门的规划事项来对待学校的总体规划。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务必是基于学校的立场与需要所进行的整体决断。5年的时间非常有限,将各个职能部门想做的事情均纳入学校规划,势必拉低学校规划应有的高度,也有悖规划定方向、管长远、保重点的核心使命。我们在承担一所高校的“十四五”规划编制任务时,就放弃了比照主要办学事项的模块化规划思路,采用“谋大事、解难事、办实事”的新框架,完全站在学校整体而非各职能部门的立场来谋划学校的未来发展。“谋大事”面向学校重要发展事项,“解难事”面向学校关键改革任务,“办实事”面向师生切身利益。也许这个新框架并不完美,但它可以解放规划编制人员,使他们不必拘泥于各个职能部门的想法。当然,这也是对规划编制人员的考验,规划任务将再难以转嫁给其他职能部门。归根结底,规划框架是为规划目标任务服务的,也与如何理解规划的性质与作用密切相关。因此,尝试采用规划新框架并非轻而易举之事,需要不断反思与超越规划编制中的惯性思维。

考虑新格局。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使命,是事关国家发展战略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高校的“十四五”规划要考虑国家发展格局的变化,既要积极参与全球竞争,更要立足中国大地、面向社会需求办学。而且,中国高等教育已步入普及化发展阶段,同时也面临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挑战,面临着加快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的历史使命,高校改革发展需要有格局性变化的预期和压力。谁能在新格局中抢占先机、形成优势,谁就是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引领者,谁就能赢得未来。就规划本身而言,最有价值的事情莫过于对学校改革发展有格局创新方面的贡献。格局变化是源头性、方向性、结构性的调整,操作起来比较容易,因此各高校的“十四五”规划要结合各自的内外部条件,眼光放长远一点,充分考虑发展新格局问题,不能错过布局新学科、新专业、新领域、新平台等方面的机遇。

塑造新体系。惯性思维支撑起来的院校规划,也可以有自己的体系,只不过这个体系是自上而下的执行体系,制定专项规划与院系规划的主要目的在于分解和执行院校规划。塑造新体系就是要重新反思与规范院校规划、专项规划与院系规划之间的关系,既要看到三者之间协同衔接的必要性,也要承认三者之间相对独立的价值所在。院校规划着重解决院校层面的问题,专项规划负责解决职能部门层面的问题,院系规划负责解决院系层面的问题,彼此可以独立地并行推进。各自较为完备之后,需要有相应的调适与审核机制。专项规划与院系规划应主动对接院校规划,以争取学校的资源与政策支持。专项规划与院系规划之间也需要相互调适,经学校审核后与院校规划共同构成学校规划体系,并具有同等的约束力。由此,既能够在学校层面集中精力谋划一些重大改革发展事项,也加大了校部机关与院系自谋发展的权力与压力。以规划新体系为依托,兼顾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可以继续探索学校、职能部门与院系之间的协同治理模式,助推高校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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